取保候審期間有哪些限制
時間:2022-07-07 15:08:27法律規定,獲得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要遵守相關規定,如果發現漏罪的,則要被收監。取保候審屬于有條件的不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那么,取保候審期間有哪些限制?
一、取保候審期間有哪些限制
取保候審以后,應當配合司法機關辦理案件,應當做到隨傳隨到接受訊問。如果涉嫌犯罪,應當審判。
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有什么后果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案件,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決定沒收保證金、對保證人罰款,并在執行后三日以內將執行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內,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提請批準逮捕。人民檢察院應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審查批準逮捕。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審期限怎么計算
1、取保候審的期限重新計算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22條規定:受案機關決定繼續取保候審的,應當重新作出取保候審決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第56條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后,對于需要繼續取保候審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重新計算并告之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75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已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案件起訴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對于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應當依法對被告人重新辦理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手續。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時間重新計算。
2、取保候審的期限連續計算的規定:
高法《關于執行刑訴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四條又有被取保人違反規定被依法沒收保證金后,仍決定對其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連續計算??梢娙嗣駲z察院、人民法院對取保候審的期限僅是違反規定重新取保的才連續計算,且在審判階段不得對同一被告人重復采取取保候審措施,但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并無明確的同一機關不得對同一犯罪嫌疑人重復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