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罪屬于搶劫罪
時間:2022-06-17 11:19:54隨著人們的生活越來越好,搶劫的案件也比較少見,但是以前饑荒年代,搶劫的案件時有發生,那么什么罪屬于搶劫罪?
一、什么罪屬于搶劫罪
搶劫罪屬于侵犯財產性質的刑事犯罪。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搶劫罪未遂怎么認定
搶劫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著手實施搶劫的犯罪行為,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為。搶劫未遂成立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客觀上行為人已經著手實施了搶劫的犯罪行為。
(二)著手實施的犯罪行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根據司法解釋,未得逞是指行為人既為取得財物,也未造成他人輕傷以上后果。
三、搶劫罪和搶奪罪的區別
(一)客觀行為不相同。搶劫罪表現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而搶奪罪表現為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財物,使他人來不及反抗;
(二)客體不完全相同。搶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還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而搶奪罪則一般只侵犯了財產權利;
(三)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搶劫罪對財物的數額沒有要求,而構成搶奪罪要求搶奪的財物數額較大。根據司法解釋,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四)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搶劫罪是希望或準備以武力或類似性質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財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無法反抗的情況下取得財物,而搶奪罪是以突然取得財物的故意實施的,是希望通過趁被害人不備而取得財物,而不是希望通過武力威嚇迫使被害人失去財物。
(五)量刑的力度不同。